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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小声嘟囔著,“不是要和以前一样的吗……”
“不行吗?”
秦阅什麽时候这样柔声和庞与轩说过话,庞与轩的心都要化成水了,脸都烫得要著火了,怎麽可能说个“不”字。
“不行吗?”
“不,不是啦……”
“不行吗?”
秦阅固执的想听到庞与轩正面的回答,但是这一切太快,庞与轩已经快要无法承受。
“我想要你。因为喜欢,所以想要,不行?”
庞与轩败了,他依旧说不出答应的话来,一时冲动吻住眼前一直动著的嘴唇,虽然也只是简单的贴住,可这样的行为已经表达得很明白──请。
秦阅不放过庞与轩,加深了这个吻,手趁庞与轩不注意的时候解开了他的衣服。
那个梦真的把秦阅吓住了,他怕的不是那些人的尸体,不是鲜红的血液,也不是庞与轩离开。而是当他举起刀向庞与轩刺去时,不仅毁了梦里庞与轩的脸,而且还刺穿了他的头颅。
秦阅梦见自己杀了庞与轩。这是他最害怕的。
死,就代表永远的消失。
秦阅害怕庞与轩消失。哪怕他离开,也好过就这样死掉,再也见不到。
从梦中醒来,看到这个瘦小的身影重新站在自己面前时,秦阅觉得什麽都不再重要。
与其等失去後才害怕不已,他决定好好爱护眼前这个为了他付出太多的人。
说出口吧,不要等来不及才後悔。
爱吧,他值得。
画室。
风吹起窗边的帘子,白色的窗帘随风飘摇,象仙女的群摆招摇的飘荡,扫过放在一边的画纸。
纸上是今天上午刚刚泼洒的颜料,鲜豔而美好。
上面是一只灰色的天鹅在碧蓝的湖里游泳,它低著头,仿佛在害怕面对岸边的人,那人带著皇冠,佩著宝剑,面容英俊,笑容迷人。
天鹅自卑的低著头,看不到王子善意的笑容,却也不愿意游远,最终构成这样一副让人心痛、又温暖的画面。
即使没有漂亮的羽毛,也可以是最美的天鹅。
ps,谢谢大家的支持,鞠躬这两只依旧有著无法改变的过去和阴影,但是他们已经知道对自己来说最重要的是什麽,这样就足够了无论发生什麽事,都可以珍惜对方,那麽这个故事就圆满了
(17鲜币)番外红烧鹅肉上(hhhh)
秦阅出差整整半个月,当他迫不及待的回到他们的公寓,却怎麽也找不到他的“老婆”。
他就是喜欢叫庞与轩“老婆”。虽然从来没有说出口,只是在心里这麽认定。
本来嘛,洗衣服又做饭,晚上还要伺候床第,还得时不时的防御随时会来扰乱他们生活的坏蛋,能让秦阅这麽辛苦又甘之如饴的人,除了自己“老婆”还能有谁!
不过这个“老婆”大人笨的要死,对於自己应该尽的义务总是不放在心上,比如说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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