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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相关的称呼,两人叫得少,一旦这么叫,往往语调拉长,别有意味,多喊几声,白清就要讨嘴吃了。
只是小狗
父母替林春玉张罗的结婚对象不慎落水死了,林春玉连死了的这位都还没见过,父母就紧锣密鼓地去挑选下一位,让林春玉意识觉醒,连夜收拾包裹逃去县城。
她从小照顾弟弟妹妹,锻炼出一手好厨艺,在城里开了家烤鸡烤鸭店,生意非常红火。
她赶上了好时候,一是要带动乡村发展,开通了乡下大巴,才让她有了可逃的路线。二是很支持发展个体小经济,没有任何门槛,就可以向银行借一笔创业基金,让林春玉盘下了店面。
综合下来,林春玉的大胆和幸运让她过上了好日子。
林春玉想要回馈这份运气,她富裕之后,没有染上瞧不起人的富贵病,依然温柔可亲,常常做善事。
比如,处理鸡鸭切下来的部位,人不能吃,狗能吃的,她通通留下来,等晚上闭店之后出去喂狗。
这条街有只流浪狗,品种样貌是随处可见的串串土狗。毛密实蓬松,淡金到几乎是白色。眼睛乌溜圆,是绿的。
一人一狗头回相遇,流浪狗对林春玉很热情,各种撒欢耍娇,一小只毛毛的,很可爱,让林春玉见了就喜欢,林春玉说:“你这配色分明应该是猫,却投胎成了狗。”
狗似乎听懂了,躺倒嘤嘤叫,四脚朝天地露出肚皮,不知道是委屈,还是借机讨摸。
林春玉忍不住笑,回店里拿没来得及丢的鸡鸭部件,清水煮熟喂给狗吃。
自此,林春玉和狗变得熟悉。
某天,林春玉照常出去喂狗,怎么找都找不见,想到最近有捕狗队的传闻,心慌极了。
林春玉找了一夜,无果,第二天到店铺开门,她看见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女人趴在地上,立马转身拉上门帘,“快起来!”
那人四肢抓地向林春玉爬过来,肢体不协调,看着很怪异,而且她的衣服实在太破了,像在地上随便捡的一样,爬两下,里面就晃荡出一片白白的皮肤,晃得林春玉不敢看。
女人爬到林春玉脚边,舔林春玉的腿,林春玉穿的是裙子,被湿漉漉地舔到了小腿,惊叫着跳开。
林春玉躲,女人追,爬得比林春玉跑得快,林春玉吓哭了,“你到底要干什么,你是哪家精神病院逃出来的吗?我有钱,你拿了钱赶紧走,我不追究……”
女人呆滞地看着林春玉的泪水,跳起来,跳着跳着,发现自己可以两腿站立,她努力适应,终于站到和林春玉同样的高度。她弯着腰,去舔林春玉的眼泪。
她迟钝地说:“我要…干什么…你…不要哭……”
她从林春玉这儿学会了站立和说话,惊喜地继续说:“我是…你的狗……”
女人越说越流利,彻底掌握了这项技能,在林春玉吓得晕倒之前解释完了所有,原来她不是什么变态神经病,她真是林春玉的小土狗,昨晚忽然变成人了,才叫林春玉没找到。
林春玉一时间无法接受建国后成精,但她无法放着一个大活人不管,她问:“你能不能变回狗?”
白清摇摇头,“人和狗的寿命不一样,如果我变回去,立马就死了,而且我没法变回去。”
既来之则安之,林春玉安排白清和她一起住,慢慢教她融入人类社会,既然成人了,就好好做人。
人狗有别,林春玉能对狗毫无顾忌敞开心扉,对人做不到。一个简单的例子,林春玉可以和狗睡一个屋,没法和人睡一个屋。
白清无法理解,狗是她,人也是她,有什么不同?
白清单纯的狗心开始思考人心,当然思考不出原因,她想得快抑郁,最终硬生生把自己想疯了。
她给林春玉找漂亮的石头,直直的木棍,会吱吱叫的虫子,展示自己很会捕猎,很有能力,值得依靠她来看家,可林春玉不喜欢,把虫子甩开。
以前,林春玉只是抓着她的嘴筒子训两句,白清心虚地眨眼睛舔嘴巴耸鼻子,总能混过去,下回见到林春玉,林春玉依然是高高兴兴,很喜欢她的。
她变成人了,林春玉就对她又哭又骂,骂得有点凶,是白清接受不了的那种凶,她是狗的时候,从来没被这样说过的那种凶。
白清低着头,不敢看林春玉的眼泪。她默默把不叫了的虫子捡起来放在兜里。
林春玉崩溃地喊:“不要放衣服里!”
白清左看右看,把虫子从窗户扔到外面的花坛,好在是一楼。
之后,白清更抑郁,更疯了。林春玉察觉到白清的受伤,正准备补偿,白清的疯找上了门。
林春玉找到白清的时候,白清浑身是毛,各种动物的毛都有,肉眼能分辨出来的有鸡毛鸭毛和狗毛猫毛,其余的杂七杂八,可以想象出白清是跑遍了各处去收集这些动物毛。
白清看见林春玉,和她对视,眼睛还是圆圆的狗眼,很清澈,她说:“我想变回狗。”
林春玉摸了摸白清的胳膊,上面硬硬的,是胶水。林春玉扒开白清的领口往里看,里面居然也都是毛,白清往全身涂了胶水。
白清感觉一滴水掉下来,她茫然地说:“下雨了。”说完发现是林春玉闷着声音在哭。
白清很慌乱,为什么又被惹哭,她又做错了什么吗?
做人不行,想办法变回狗也不行,那她还能干什么?
她怀疑是自己变人后贪心了,以前,林春玉给她好吃好喝的,每天陪她走几步路,她就高兴得不停摇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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