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素千絮更新时间:2025-03-15 12:56:24
文案:正文完结,番外更新中【内敛爹系攻顾朔X骄纵公子苏景同】摄政王独子苏景同是京城中最骄纵的纨绔,好美酒,爱美人,胆子大破天。六皇子顾朔遭人陷害丶被判流放,苏景同见人生得好看,在他爹门外跪了两天,要他权势滔天的爹上书皇帝把六皇子赐给自己当嬖人。皇子之身,屈居嬖人,世人看尽了顾朔的笑话。本以为跪两天才求来的人,苏景同会珍惜,谁料不到一年,玩腻了的苏景同就把人赶走了。白驹过隙,风云逆转,被赶出门的六皇子登基称帝,高高在上的摄政王全族入狱。世人皆知苏景同要完,苏景同也这麽想。顾朔收到了他登基後的第一件贺礼。洗干净丶蒙上双眼丶戴着镣铐丶被安放在笼中的苏景同。顾朔打天下时,军师姜时修相伴左右。军师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又对顾朔一片真心,和荒诞纨绔的苏景同完全不一样,将士们崇拜得五体投地,纷纷撮合,准备迎接未来的君後。但顾朔登基前,军师被人掳走,生死未卜。讨人厌的苏景同却回到顾朔身边,仗着顾朔耀武扬威。将士们忍不了一点,你算哪根葱,陛下早有新爱人——我们神机妙算的军师姜时修。等我们军师找回来,你就完了。躺在摇椅上看话本子的苏·假名姜时修·景同敷衍点头:知道了知道了,我马上就完蛋,那什麽,我都要完蛋了,还有荔枝酥山吗?让我做个饱死鬼上路吧。做的漂亮点,不好看不吃的!食用说明:1.苏景同爱顾朔,从小。2.顾朔也爱苏景同。【预收1】罪赎尚书令之子馀惟卿是天上耀眼的星星,年少天纵,鲜妍明媚,眉梢间尽是春风。喜欢他的人从太学府排到城门口,他从中挑挑拣拣,选了太子阮珩。“我只爱最爱我的人,”馀惟卿训狗,“别指望我会因为你做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就感动,这是你作为爱人该做的。”“那你会为什麽感动呢?”阮珩笑问。“为千万件小事,为生活的一点一滴。一件小事不够,我要千千万万。”“知道啦,”阮珩亲亲他,“坏脾气的小孩子。”已经加冠的馀惟卿臊红了脸,连连摆手,“不丶不是小孩子。”阮珩向来惯他。馀惟卿也如他承诺的,只爱阮珩。在阮珩最爱馀惟卿的那年,馀惟卿诬陷背叛阮珩,阮珩百口莫辩,被废圈禁,一朝落入尘泥。馀惟卿避之不见,从未看过阮珩一眼。阮珩登基那天,馀惟卿主动送上门,他头发枯黄丶脸庞凹陷,嘴唇干裂,衣服空空荡荡,瘦到撑不起来,再不见从前的风采。阮珩目光沉沉:“你胆子不小,还敢送上门,你知道朕不会放过你吧?”“是我对不住你……”馀惟卿声音干哑,“你怎样对我都可以,你出气就好。”食用说明:1.包容惯小孩攻阮珩X骄纵口是心非受馀惟卿2.本文酸甜口的,【非纯甜】。预收2《我死後他疯了》【文案第一人称,小说第三人称,元函攻X黎锦逸受】我死的那天,全仙门张灯结彩,报喜的青鸾凌空高飞,欢庆的锣鼓响彻云霄。元函在万衆瞩目中,凭借手刃我的功勋,登上仙尊宝座。据说我奸淫掳掠无恶不作,是天字一号大恶人,我隐隐觉得有些冤枉,但细细想来,我囚禁元函,拆散他和黎庭,逼他同我欢好,和奸淫掳掠大差不差。倒也不算冤枉我。他恨我,要杀我,都是应该的。我看到他的白月光黎庭陪同他一起登上仙尊宝座,看到他们交换誓言宣布大婚,看到他们相敬如宾,恩爱非凡。真是一对神仙眷侣。没有我,他们想必更快乐。我娘说得没错,人年少时的情谊不过是雾里看花,说什麽情啊爱的,都只是过家家,做不得数。是我,错把戏言当了真,毁了我们的安稳人生。元函的剑插在我心口时,我听到自己说:“我放弃了,元函。”我放你自由。我愚蠢,我分不清戏言和真心,如果能重来,我再也不要信你的任何话。我祝你们,百年好合,上穷碧落下黄泉,生生世世不分离。————我坟头草三尺高时,有人告诉我,元函疯了,疯疯癫癫四处找我。额,这就不必告诉我了吧,他要真想找我,一头撞死呗。食用说明:1.火葬场文,会HE不换攻,不爱火葬场HE的宝子们误入哈。2.受前期恋爱脑,醒悟死遁。3.双洁,1V1,攻的白月光自始至终都是受。4.谁是土狗,我是土狗,谁爱狗血,我爱狗血。本文狗血与土齐飞。5.考虑到火葬场文评论区的特殊性,我和大家统一战线,作话日常帮骂,爱你们。内容标签:宫廷侯爵甜文爽文轻松苏景同顾朔摄政王皇帝一句话简介:渣了前任後落前任手里立意:你小心翼翼藏起来的心意我都知道 陛下他总在翻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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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朔去西北以後, 他在家魂不守舍,干什麽都没劲,吃不下饭, 也懒得喝水, 要他帮他爹吧?他爹是标准大家长风格,事无巨细地操心, 他插不进去手。要他去西北找顾朔吧?他才跟人决裂,又怕去了影响顾朔和他爹的结局,只好在府里半死不活。府里人急得团团转, 他爹耐着性子哄了他几回, 见他还是那副死样, 拂袖而去。 後来据他爹说他发烧烧得快傻了, 连数都不识了, 灌进去的药全吐了, 吃的更别想入嘴,只有水能勉强灌进去一点。 最後他爹放手了, 安排人马送他去西北。 去西北的路上, 他改头换面易容成了姜时修。 少年人身量还能再长长, 只从顾朔走到他去西北这半月, 苏景同又蹿了点个头, 他踩了一双高鞋,又把颅顶垫高了,硬生生比原来的苏景同高了半...
文案预收他是娱乐圈死去的白月光,文案在下方,感兴趣的点个收藏叭~当朝状元叶云樵,甲等英才,举世无双。却惨遭奸臣陷害,被贬边疆,落得个万箭穿心而死的结局。再睁眼,他发现自己竟穿越千年,来到新时代。还即将被极品亲戚强迫嫁给昏迷一年的豪门大少秦知悯冲喜。叶云樵行吧,既来之则安之。他凭古代知识译古文丶鉴文物,爆红网络。拿下博物馆三千月薪的合同编制,成为受人欢迎的国宝守护人。唯一不太妙的是,叶云樵总觉得,他名义上的丈夫可能喜欢他。高冷不近人情的霸总,醒来後不但同意结婚,还对他温柔体贴细致入微。更不妙是,他觉得自己也有点弯了。思虑良久,叶云樵终于问出那个藏在心底已久的疑问我们是不是见过,在很久很久以前?是,我心悦你,在公元397年。一年前,秦知悯遭遇车祸,陷入昏迷。梦里,他以局外人的身份陪一个人走过了他的一生。最终在他守城三十八日战死後,秦知悯有了短暂实体。为他收尸下葬,放入一卷记载他平生功绩的竹简。秦知悯以为再也见不到他了。直到他自昏迷里醒来,目光触及那个熟悉身影。是初见,亦是重逢。大雨冲刷山脉,叶云樵的墓被发现。考古队员从中寻到一卷记载他生平的竹简。世人这才知道,被史书抹去名字的叶云樵,是何等的惊才绝艳。食用指南1架空现代,穿插古代记忆。21v1,he,双c。3苏苏苏,爽爽爽,存在医学奇迹和狗血情节,逻辑已经被作者叼走。他是娱乐圈死去的白月光被爱而自知万人迷受x烂人真心恶鬼攻娱乐圈最臭名昭着的盛意死了。黑粉笑得买了万响鞭炮连放七天。在他的葬礼上,路人等着各路明星吐槽讽刺。但影後摘下墨镜老师,我拿下好莱坞电影女主角的好消息还没告诉你。歌王摆上白玫瑰盛意,为你写的那首歌成了年度金曲。顶流嚎啕大哭盛哥,我和你一起创办的公司真的改写了娱乐圈的造星规则。等着吃瓜的路人???盛意不是骂你没实力靠潜规则上位吗?盛意不是吐槽你的歌狗屁不通烂大街吗?盛意不是讥讽你是九年义务教育漏网之鱼吗?怎麽一转眼,变成了你们的白月光啊!你们哭得这麽真心实意,跟死了亲爹一样啊喂!哦,还有更重磅的。京圈最有名望的豪门掌权人楚宥,捧着盛意的遗像,目光晦暗我是盛意的丈夫。即使盛意不知道这场婚姻,也不爱他。他将与盛意的结婚证烧成灰烬。告知神明。他是他唯一的,永远的伴侣。盛意穿书,绑定了一个娱乐圈建设系统。任务简单粗暴拔高娱乐圈整体文化水平。学神盛意决定九漏鱼太多,需要从娃娃抓起。于是他走遍圈内,扶持新人,重塑规则,用几年时间让娱乐圈耳目一新。任务完成後,盛意精心设计了一场死亡谢幕。换了身份彻底从娱乐圈消失,开啓了一场环游世界的自由生活。三年间,他与过去彻底告别。直到他在墨西哥的亡灵节上,与故人意外相逢。系统!救命!楚宥认出我了!认出就认出呗。系统漫不经心。可是他喜欢我啊!!娱乐圈谁不喜欢你啊。等等!系统忽然警觉,我死机的那天,你干啥了?就是跟他上完床的第二天,当着他的面跳了个楼。盛意心虚望天。???系统崩溃,系统炸裂。你最好在他把你锁进小黑屋之前,真的去死一死。盛意,你与系统达成交易,答应完成任务的原因是什麽呢?这个啊盛意笑笑,拿了本书盖在脸上准备睡觉,你猜猜?内容标签强强豪门世家因缘邂逅轻松先婚後爱救赎叶云樵秦知悯一句话简介总裁说他很久以前就爱我立意爱能超越一切...
沈棠卉因做了皇子妃而被卸了兵权,而钟昱平贵为九皇子,爱才女却娶了位舞刀弄枪的将门女,因此谁也不待见谁,基本上是日日小吵,三日大吵。今日两人又大吵一架,沈棠卉又被天家尊贵的钟昱平赶去地上睡。...
墨这边做客,请傅聿深公司的几个人吃饭。到了饭店,刚下车,正好碰到了也从车上下来的傅聿深和林芜两人。看到他们,岑雾...
就在他准备出门时,苏语嫣正拎着保温饭盒走来,两人撞了个满怀。这丫头立刻着急起来,上前扶着霍峻琤胳膊。你没事儿吧?赶紧坐。霍峻琤努力咬牙,使劲摇了摇头。我没事儿,公司有急事儿,我必须赶紧回去一趟!语嫣,谢谢你照顾我。苏语嫣瞪大眼睛。不是你现在都成这样了,还想着公司的事儿呢?你不要命了吗?可霍峻琤却眼神坚定,一字一顿道。语嫣,我这是病了,放心吧!我顶得住,现在宁氏集团需要我,我必须赶紧回去,这是我的职责!你二人眼神相互对视,足足过了好一会儿,苏语嫣这才叹了口气。她知道,自己根本无法改变眼前这个男人的想法。因为此刻霍峻琤眼神里满是坚定!好吧,我送你去。其实苏语嫣已经知道宁氏集团的绯闻了,...
我叫赵小天,今年刚上高一。就读于本市第三中学。我的妈妈刘玉珍是这所中学的老师。爸爸在本市工商局上班,整日忙于应酬,经常早出晚归或者整晚不回家,就算回家也经常是一身酒气。我的妈妈刘玉珍今年42岁,但是一眼看去只会觉得她是二十七八岁的御姐美女。妈妈是一个标准的成熟美人,柳叶眉,鹅蛋脸,明眸皓齿。肤色净白。17o的身高,一双修长的美腿,还有堪比aV女星的一对爆乳。简直和电视上的女明星都有一拼。只是妈妈平日性格严肃认真,不苟言笑。总是冰冷着一张脸。给人难以亲近的感觉。...
从前,有这样一座关。从前,有这样一群人。这座关,寸寸染血。这些人,不死不还。只为在尸山血海中,弥留之际,转身时,能见那身后闪烁的万家灯火,岁岁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