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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季恒并没有像缪冬寄一样接触过这个乐队的成长,他知道这个乐队有多么令人惊艳的才华——无论是丁立檐还是其他乐队成员、无论是之前的乐队成员还是如今的乐队成员,只是这个乐队因为变迁和各种范围的打压一直不温不火。
好在丁立檐并不是在意这些的人,他像大学时候一样背着个吉他,哪怕只留下他一个人也没关系,哪怕没有一个人知道他也没关系,哪怕没有地方需要他演出也没关系。这个人好像天生就是自由的样子,抱着吉他站在路边也可以留下漂亮的音符和诗篇。所以丁立檐明明比江季恒还要大一岁,但其实比他们都更像少年无忧无虑的漂亮样子。
江季恒忽然想起来之前每一次缪冬寄提起丁立檐的时候,都会说的一个词——漂亮。
而丁立檐的确是无比漂亮的少年,无拘无束,温柔勇敢,灿烂非凡。
缪冬寄这几天告诉过他。
这个漂亮的少年是他的神。
这场峪城的音乐节还是挺大的,但是来的都是大佬,而惊觉则早被这几年的折腾弄得没剩下几分人气。
最近的峪城被这场浩大的音乐节搞得风起云涌,但是其中像缪冬寄这样朝着惊觉来的,估计没有几个。
音乐节没包住的地方,惊觉乐队对于这种事倒也没上火,反倒是挺开心的。他们直接找了家离场地近环境还贼好的别墅民宿,晚上一出门还可以在院子里各地的背包客一块聊天喝酒。而且地方宽敞房间多,忽然间多了江季恒一个人也没什么关系。
倒是江季恒“拎着缪冬寄单独出去住”的计划泡汤了,心里有些恼火,正忙着在内心疯狂诽谤丁立檐,结果一进门就被院子里面的篝火和香味给怔住了。
这群素不相识的背包客正聚在一起:
与他们一同狂欢的还有:烟酒、吉他、电影、文学、烧烤、光影、音乐。
这群远道而来到处溜达的人,明明天天和孤独不稳定作伴,却也有能力在一瞬间驱散孤独与阴霾。
穿着波西米亚裙子和结绳头带的姑娘转头看见他们,赤着脚在从草地上又跑又跳地赶了过来。
姑娘长得格外娇小,看起来年纪不大,服饰上的羽毛翻飞,赤脚跑在草地上的时候像是女巫或者精灵。她长了一副古灵精怪的样子,看出来刚喝了酒,神态是还带着迷醉的强装清醒:“立檐你带着阿昼过来啦?”
“溪云姐。”缪冬寄轻声叫她。
原来这个就是惊觉乐队的鼓手陆溪云,明明名字听起来还是很温柔动人的,实际上这个打鼓的小姑娘奇怪到出的第一首歌叫作《尖叫》。
陆溪云踮着脚尖伸手摸摸缪冬寄的头:“好孩子~”
“快带着朋友来喝酒吃肉。”陆溪云跳着转身,一嗓子亮得冲上云霄,“人生苦短!”
“疯丫头……”丁立檐无奈地笑了笑:“走吧。”
“好。”缪冬寄笑了笑,刚刚要走,忽然顿了一下之后转身,朝着江季恒伸出手,“走吧老师,吃肉跳舞。”
江季恒稍稍一愣,随后便反手握住了缪冬寄的手。
缪冬寄感受到过牵手和拥抱的温暖,努力继承了这份温暖,然后无师自通地感染他人。
江季恒在那个虚伪安静的世界里面呆久了,感觉自己忽然到了一片原始的丛林——这里面的人奇奇怪怪,这里面的食物如此鲜美,这里面的歌声盛放如繁花般灿烂。
这里就好像婴宁可以回到的山林。
他紧紧握着缪冬寄的手,难得放任缪冬寄和自己上桌喝酒。
他们一直狂欢到繁星亮起,然后因为温暖舒适而感到困倦,背对别坐在篝火旁听别人坐在草地上唱歌。
“大一的时候我的老师告诉我……”缪冬寄忽然轻声说,“如果你觉得喝酒吃肉就可以满足的话,那是因为你的自我就那么大小。”
江季恒闭着眼睛,依稀觉得这种话也有人对他说过。
“老师说每个人都需要成就感,而这个成就感的获取方式对每人来说又各不相同。譬如立檐的成就感并不在于火遍大江南北,而是一群本来安静的人群以为他们而丢掉自我放肆狂欢与歌唱。”缪冬寄听着远远传过来的歌声,“但是我不知道我的成就感来自于哪里,我好像从来没获得过成就感。”
“成就感象征着愿望和现实达成平衡。”江季恒侧过头问他,“你有愿望吗阿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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