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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长得再高大,也才是个十四岁小孩,何来的胆子,又敢去哪里?
再说了。
斗柜里的钞票一张没少。
可又找又等,直至天黑也没寻见踪影。
他终于在桌上发现一封信——
用锈绿的铜镇压住,字是他教的,笔锋钧沉,显然是写者已拿定了主意。
「叔叔,不必再为我借钱。男儿志在四方,我会自寻立足之地。欠您的账,等我赚到钱立即寄给您。
秦舜留」
下一页,附一张借据。
格式规整,印有鲜红指印,绝对具备法律效力。
秦舜身无分文,只带了两身衣服走。
作者有话说:
还是20个红包!
久等啦。哇,这张写了四遍,这一版终于满意了。其实没写完,不过挺晚了,卡在这里也行,先发了。
第3章
融城的夏,炎毒至恶名昭彰。
白天。
林砚生去到骆克道,满地是鬼佬,从街头找到街尾,挨家问。
一个女人站在酒吧外面抽烟。
他踯躅着脚,上前问,秦舜在不在?女人问,谁?他说,秦舜。拿出相片。是去年拍的,十三岁的阿舜脸孔稚钝。
女人说不知道,拿起相片,又问:“这小子是你的弟弟?真俊。”乜他一眼,揶揄地笑,“与你长得不像。”
“是我的孩子。”他说,红着脸,“我是他叔叔。”
挨得太近,林砚生闻到女人身上的胭脂水粉味。他耳朵红极了,烧得透明。
世上原来还有这样薄皮的男子。
女人想。
薄皮成这样也敢来这里。
林砚生本来是不敢,但他豁出去了。
有人告诉他在这附近疑似见到秦舜,他心里没太信,但还是火腾厮毛地来找。
他抱一线希望,诚恳说:“要是见到他,能否转告让他回家,就说,他叔叔一直在家等他。”
林砚生灰头灰脸地回家去。
省钱不搭公交,步行。
路上看见一班小孩在开车门,被警察看到,作鸟兽散。
拐过三条街又遇上。
几个小孩蛮可怜,流浪狗一样蹲在路边。
林砚生踅返,给他们每人一个面包、一支汽水,和一元钱。
林砚生问:“你们怎么在街上做阿飞?”
小孩吃他的也不嘴软,牙尖尖:“神经,要你啰嗦!”
骂完就跑。
欸。
他还没来得及问呀,说不定他家阿舜也正在哪里做小阿飞。
阿舜,阿舜……阿舜现今在哪呢?
有没有挨饿,受欺负?
阿舜像人间蒸发一样消失了。
融城是大都会,流动人口五六百万,要找到秦舜无异于大海捞针。
而且,这儿是交通枢纽,四通八达。
他真怕阿舜遭人骗,猪猡一样被卖到外国——到那时,做苦工都算幸运,只怕脾肺心肝都被挖出来标注价码。
林砚生只好回家去。
才几日工夫,乱的不像话,杂物堆至天花板,已落了灰,简直狗窝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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