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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荀默了许久,他摇摇头,“太疯狂了。你这出戏,演得太久了。”
“嗯。因为林栖爱我,消磨他对我的爱很难。”
梁雁弯起眼眸,瓷白的肤色在橘黄色的夜灯下格外温和,“我已经很满足了,我那麽坏,他还爱了我这麽多年,不管我和他的结局如何,这辈子,我都知足了。”
“你,跟我说这些,还有什麽目的?”褚荀知道自己劝不动,作为兄弟,他只能最後帮梁雁一把,配合梁雁演完这出戏。
当梁雁出现在他们身边,成为他们团体的一员,他们就已经成了剧本里的演员。
这场戏是梁雁为他们写好的剧本,演出时间是十二年後。
梁雁托着腮,眉眼慵懒,“那个裴青寂,我查过了。身份不错,情史也干净,周围人对他评价都很高。他是个兽医,很喜欢小动物,他对林栖有意思,如果他想追,你们就帮帮他吧。”
褚荀给气笑了,“你这麽大方?”
“拜托,我本来就很大方。”
梁雁挑起眉头,“我千挑万选才选中他,可千万别让我失望啊。林栖很好追的,他要是追不到,我亲自教他。”
“你简直有病。”褚荀懒得跟他讲。
梁雁又笑了,他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林栖的记忆不完整,我给他做过催眠和电疗,他对我的记忆很模糊,往後尽量别让他再接触到跟我有关的事,让他忘了我吧。”
“你还给他做催眠?”
“他忘不掉我对他的好,我只能让医生给他做催眠。”
第一次做催眠,是雪山意外以後。
林栖郁郁寡欢,梁雁亲自把他送到了催眠室。进去之前,他拽着梁雁的手不放,已经察觉到了不对劲儿,他眼眶泛红,问:“我出来以後,你还在吗?”
梁雁说:“我在。”
他拍拍林栖脑袋,“哥哥一直在,进去吧,我等你出来。”
不管是什麽手段,都不能让一个人完全忘记一段事。
在一次次的催眠,一次次的电疗里,林栖逐渐模糊了梁雁对他的好,他明明还记得那些事,但当时那份欢喜却怎麽也想不起来。
他丧失的是感情。
不是记忆。
再後来,那些相爱的时光在林栖心里不再占据任何一点空间,成为无关紧要的小事。
他对梁雁的情感,也只剩下了恨和恐惧。
他再也不会想起来,梁雁在他生病的时候带他四处旅游,看遍了全国风景。
不会想起梁雁陪他在午後一同创作歌曲,他手受伤了,弹不了琴,他说他愿意成为梁雁的作曲人,这辈子只给梁雁写歌。
不会想起梁雁抱着他给他讲小王子的故事,他问梁雁,那朵普通的玫瑰为什麽珍贵。梁雁说,因为那是小王子的玫瑰。
林栖也是梁雁的玫瑰,他被梁雁驯服,对梁雁来说,他很珍贵,梁雁会竭尽全力保护他。
有关梁雁的记忆一点点被埋没,爱随着这些事一同流逝,留给林栖的,只有一个全然陌生的坏蛋。
他什麽都没忘,那些事就藏在他脑海最深处,偶尔也会突然蹦出来,又如风一般散去。
这些事无法成为他爱梁雁的理由。
他已经想不起来那种心动的感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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